为倡导老员工积极进取、求知求真,激励优秀员工,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从2012年起评选“CCF优秀老员工”,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表彰员工100名左右。
2021年度“CCF优秀老员工”的推荐工作即日启动。
根据推荐规则,一所学校CCF会员数(员工会员不计在内)排在前30名的计算机类学院(或)系,或上一年度组织参与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且成绩超过250分的人数排名前35名的计算机类学院(或)系有推荐资格,推荐数量和该校相应的排名相联系,一所高校推荐总名额不超过4个。本学会根据各校推荐渠道排名给出了每所学校表彰名额数,公司有4个推荐名额。
“CCF优秀老员工”把被推荐员工的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成绩作为证明其专业能力的重要指标,被推荐员工的CSP认证成绩须不低于250分。有4个名额及3个名额的高校,分别允许有2个及1个名额不受CSP分数限制,但被推荐员工须满足如下至少一个标准:
1)计算机编程类相关竞赛(如NOI、ACM等)获奖
2)在CCF规定的中外学术会议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授权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
获表彰者将由CCF资助参加中国计算机大会(CNCC2021),并参加在会议期间举行的2021“CCF优秀老员工”颁奖会。
相关事项时间表
1.收到此通知后,公布此消息。
2.即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本校CCF会员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其他有意向的同学可以自荐。推荐人或自荐人填写《CCF优秀老员工推荐表》(见附件)并请在2021年7月26日前将填写的推荐表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本校初审负责人邮箱hfeng5211@qq.com,逾期不予接收;
3.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校内推荐评选并报送推荐名单。
附:CCF优秀老员工评选实施细则
一、宗旨:
为倡导老员工积极进取、求知求真,激励优秀,扩大CCF的影响,中国计算机学会设立面向高校在校本科生的“CCF优秀老员工”。
二、表彰规模及参评学校条件:
1.每年评出100名左右,其中理事可联名推荐若干名(不超过5名)。
2.CCF会员数(员工会员不计在内)为全国前30名的高校,或上一年度组织参与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且成绩超过250分的人数排名前35名的高校有推荐资格。
3.表彰名额由CCF根据学校会员人数排名及CCF CSP认证250分以上人数排名分别分配。一个学校每年获表彰员工总数最多不超过4名。
三、获表彰人须满足如下条件:
1.系在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就读的全日制三年级和四年级的本科生。
1.1 在推荐候选人时,即当年上半年,被推荐的员工应为大学二至四年级本科生;
1.2 所有被推荐的获表彰者,均须保证按要求参加当年的中国计算机大会(CNCC)和“CCF优秀老员工”颁奖会;
1.3 如当年被推荐的获表彰者未参加“CCF优秀老员工”颁奖会,则相应扣减其推荐学校次年的推荐名额。
2.学习优秀,在专业科研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专业学习能力强。具体可表现为具有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成绩且达到一定标准、计算机编程类相关竞赛(如NOI、ACM等)获奖、在CCF规定的中外学术会议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授权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等。
3.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评选机构:
1.CCF成立由5人组成评选工作组,成员由秘书长任命,复核和批准各校的推荐名单。
2.有资格推荐获表彰员工的高校成立由3-5名教师组成的评选工作组,其中一名为组长。设有CCF员工分会的高校,评选工作组中至少1名成员来自CCF员工分会。评选工作组成员由经理(系主任)任命。
五、评选程序:
1.推荐过程为开放式,院系教师、班级负责人、员工会负责人、员工等均可(联名)推荐(填写推荐表格),高校评选工作组受理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2.评选小组评选实行署名投票制,被提名人得票超过半数时,按得票高低依次选取。如有争议,由经理(系主任)裁决。
3.评选结果需得到经理(系主任)批准并在推荐表上签字,加盖院系图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CCF。
4.对于特别优秀的员工,可由两名理事联名推荐。联名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5人,来自一个单位的此类候选人不超过1人。已获得3个及以上推荐名额的高校,不再接受其优秀员工通过理事联名进行推荐。
5.CCF复核并确定最终获表彰名单,公布并颁发证书。
六、表彰:
1.优秀老员工证书由CCF秘书长签发,获表彰者由CCF资助参加CCF组织的学术活动或颁奖仪式。
2.CCF在其网站及《中国计算机学会通讯》上公示获表彰人名单。
3.CCF推荐获表彰者到CCF企业会员单位实习,如系毕业生,CCF向CCF企业会员单位推荐就业。
七、约束条件:
1.如获表彰人有不诚信行为者,CCF有权取消该生此表彰,并公示。
2.获表彰人获得此表彰后,在本科阶段不能再次获此表彰。
3.研究生和大专生不在参评范围。
八、经费来源:
1.本表彰所需费用列入CCF年度预算。
2.CCF接纳社会机构赞助该表彰,赞助机构标识可出现在证书上,但不冠名。
九、附则:
1.本规则由CCF常务理事会批准后生效。
2.由CCF秘书长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