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more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0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陕科成发〔2015〕32号文件精神(附件1),2015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客观分析、总结已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实力状况(即创新性、学术水平、实用价值、社会经济效益等综合因素),积极推荐报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报奖项目必须是已获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
二、拟报奖项目须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上报的电子文件和纸质《科技成果登记表》均通过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7.0)生成和打印。该系统下载地址如下:http://www.tech110.net/dengji/Downloads/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rar
三、本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使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推荐书,并生成上报文件和打印材料。该系统登录地址如下:
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register/reg_index
请申请人员在登录该系统时,先行注册,之前已通过该系统进行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用已有账号登录,无需另行注册。在线填写推荐书前,务必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四、重点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推荐项目整体技术(论文论著)应当实施应用(公开发表)一年以上。选择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社会公益类的项目,应当于2014年4月27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于2012年4月27日);选择基础研究类的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年4月27日前公开发表。
(二)承担国家、省部级计划或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三)推荐项目应当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提供合作关系证明(如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协议等)或说明。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励评审。
(五)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当在推荐书《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中写明本人的科学技术创新内容和贡献,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
“基础研究类”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类”项目的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当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六)推荐书附件中提供的应用证明,应支持主件相关栏目填写的数据。应用证明应为加盖法人单位红章的原件。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直接经济效益”是指项目完成单位取得的经济效益,出具的应用证明应加盖财务专用章;“间接经济效益”是指项目完成单位之外的推广应用单位取得的经济效益。
(七)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行政机关批准之前,或行政审批未满一年的,本年度不予受理。
(八)涉及国防军工、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九)上一年度通过专业评审的撤奖项目,本年度不予受理;前两个年度连续推荐未授奖的项目,本年度不予受理。
(十)在线填写知情承诺书。对于本次报奖提交的论文论著和知识产权证明中有,但未列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合作者,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将此情况告知,并签署书面知情承诺书。
(十一)附件2为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要点,以供参考。
五、材料要求与日程安排:
(一) 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重要依据,请申请人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及本通知中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字迹清晰,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推荐书包括电子版和书面版。电子版推荐书使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书面推荐书由系统生成PDF文件打印完成,电子版推荐书与书面推荐书应当一致(书面推荐书一般均带有水印)。
推荐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相应整理。书面推荐书附件中提供原件(盖红章)的部分(如应用证明等),可以在系统打印后盖章完成,也可以用原件替换系统打印出的相对应部分。
申请人在填写推荐书时,请科学准确选择填写推荐书中“项目类别”、“专业评审组”、“学科分类及代码”等影响项目专业评审的重要内容。项目的有关科学技术创新及推广应用等情况应当在推荐书中“项目详细内容”栏目充分反映,推荐书附件材料无需另附相关研究技术报告。
(二) 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材料包括:项目书面推荐书(含附件)原件各1份。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胶印成册,不要封皮。
2. 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31日,申请人组织推荐材料,填写推荐书、准备相关附件,办理省级成果登记,提交推荐材料;
4月1日前科研院科研成果管理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校内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
4月15日前,科研院科研成果管理办公室将推荐材料报送推荐单位。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科研成果管理办公室及时联系。
联 系 人:许权利 、文群燕 联系电话:88202418
附件:1.关于2015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表(2015年度)
3.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应用证明(样表).doc
                                                                                                                                             科 研 院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5年度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
下一篇:201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指南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