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2016
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由探索类项目和社科专项的申请与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各相关单位自行组织。科学研究院负责监督工作;
二、
2016
年度自由探索类项目全校计划资助经费总额为
1000
万元,社科专项计划资助经费总额为
80
万元,与
2015
年度持平;
三、科学研究院已将计划总经费分配至各相关单位。分配依据为:各单位
2015
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及资助情况、各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和各学院
2015
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组织完成情况等;
四、原则上,自由探索类项目的资助对象为
45
岁以下,且不具有正教授职称的青年教师。资助强度为:理工类不超过
10
万元,经管类不超过
5
万元;
五、
2015
年度已获得此类项目资助、或已往承担过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且完成情况不好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项目申请与评审工作,截止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
日。科学研究院将视各学院的组织完成情况,在明年的经费分配中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