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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5〕组字8号)要求,现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各学院、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及其他相关部门。不限名额。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包括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经由学校评审组专家审定并进行校内公示后上报。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2015年12月10日前,各推荐单位将《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版二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北校区办公楼318),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所有拟推荐的候选人由学校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人选后,再报送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一)书面推荐材料报送到科研院综合办(北校区办公楼318)。包括: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之前已报送科研院),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每项1份,著作附样书1本(套)。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前7名或主要贡献者前7名,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应附有检索、引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证明材料,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二)电子推荐材料发送至bjwang@xidian.edu.cn。包括: 1. 《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 2. 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照各一张(应为 JPG格式); 3. 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 五、注意事项 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省科协开展科普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蓓金 于海涛 电 话:029-88203108 电子信箱:bjwang@xidian.edu.cn
科学研究院 2015年11月19日